电子商务学院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相关文件

发稿时间:2023-07-07 浏览次数:10

根据市委巡查工作反馈的相关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本学院干部职工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因私出国(境)、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等相关政策的认识和了解,7月6日,电子商务学院在院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张慧珠主持,院长周文超、副科级以上干部及部分党员参加。

会上,张慧珠书记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她谈到,干部人事档案是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做到不在自己的档案上造假,确保个人档案的严谨性及真实性,也不为他人档案造假提供帮助。

接着,院长周文超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周院长强调领导干部要规范从政行为、以身作则、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坚决抵制利用职务之便经商及纵容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从事谋利活动。在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的学习过程中,周院长重点指出,党政领导干部禁止在企业履职兼职、收取报酬、利用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一经发现,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最后,参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多项文件内容。

此次学习活动,一是在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思想高度,起到了警醒和鞭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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