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发稿时间:2017-03-16 浏览次数:559

1.实习实训中心的各个场地、房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规》摆放消防器材在醒目和易取得的地方,严禁随意移动位置,要求数量齐全、外观整洁,器材定期检查、更换;

2.实习实训中心内的供电、供水设施、设备未经实习实训中心负责人同意和后勤保障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卸、改动。经审批的拆卸和改动必须由专职人员操作,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3.严禁大量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的物品,少量必需的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4.参加实验实训的学员,在实验实训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听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不得擅自动用与本次实验实训无关的设备,不得自行改动电气线路,不得私自拆卸设备。发生意外问题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指导教师,不得自行、随意处置;

5.实验实训用电结束后,要拉闸断电。当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和异常时,要立即停电,以保障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6.实习实训中心的房门钥匙不得外借给其它部门人员;

7.实验实训场地内严禁吸烟;

8.每日最后离开实习实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关水断电、关闭门窗,节假日长假期间要封闭门窗;

9.事故处理程序:

1)实习实训中心出现火灾及重大突发事件时,发现者应迅速向学院安保中心和实习实训中心主任报告,并同时做出应急处理,留守现场;

2)实习实训中心主任和安保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同时向有关领导、分管院长报告,并及时做出应急处理方案;

3)事故现场人员均应以学生人身安全为最重,以国家财产损失最小为原则做出应急处理;

4)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成立突发事件调查组,对突发事件的原因、肇事者、损失情况等进行调查并制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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